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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何要求?

发布时间:03-07 01:40 阅读量:127

公司法第59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这就是公司法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及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限制性规定。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按照公司法的要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交纳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出资额。公司法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特别规定,主要是由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对债权人的保护力度明显不够,专门提高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的做法,目的就是为了保证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能够具有最基本的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从而保障债权人的利益。

(2)自然人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限制

为了保障公司债权人的权益,公司法在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时,也作了一些限制性的规定,即禁止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唯一股东再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同时还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新设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再设另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